赣州中海地产:违规收取房屋改造费 人防车位以租代售
赣州中海地产:没有义务给记者回复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赣州讯(记者 谢宝武 钟文):9月6日,赣州有市民投诉中海地产铂悦公馆二期违规收取所谓的“房屋改造费”,同时违规出售人防车位。收取费用后只有一纸收据而无发票,有偷税漏税之嫌。不少业主打出条幅维权,但是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业主称房屋没改造却收近2000万元“房屋改造费”
9月6日上午,记者见到赣州中海地产铂悦公馆二期29栋的业主王欣等人时,他们满脸倦容。从2017年4月底维权至今,中海地产收取的“房屋改造费”成了他们心里解不开的结。
王欣告诉记者,2017年4月22日,他在中海地产铂悦公馆二期29栋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150万左右。当年1月份,他在楼盘没有开盘时,交了1万元诚意金,开发商承诺“1万可抵3万”。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又要求业主签了一份商品房改造协议,要他交纳87417元改造费,抵掉之前的2万元,他实际交了67417元改造费。房子没做任何改造,为何要交改造费?
由于房屋改造费的问题,业主们反应强烈。
“铂悦公馆一期和三期的业主,房子结构一样却没有交一分钱改造费。二期19#、22#、23#、29#共156户业主,每户收取5至18万不等的改造费,这笔费用涉及到的金额近2000万元。交钱后只有收据,而没有正规发票。”王欣说。
业主们签订的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政策规定,受买人需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并在该房屋交付使用前交存至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号。除以上房价和专项维修资金及第十条约定的价款之外,不再有任何收费(但买受人预存性质的费用除外)。
根据铂悦公馆二期业主提供的材料,上面提到,今年7月份,业主在收房时发现中海对其所交付的商品房没有进行任何改造;与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标准一样,并无实质性改造。
对于这笔房屋改造费,业主们普遍认为是违规收费,乱收费,应该全额退还给业主。
人防车位“以租代售”
铂悦公馆违规收取“房屋改造费”,将中海地产推向了风口浪尖。与此同时,中海地产凯旋门小区的业主们也正在为人防车位问题四处维权。
刘小光是凯旋门小区一期5栋的业主,2017年11月,他花了14.5万元租了一个人防车位,年限是70年。
中海地产违规收取人防车位费后开出的收据
“8月13日人防办下了相关的文件,责令中海公司退还业主交的钱,当时中海地产方面也口头答应了无条件不含利息退还,没有什么扣除业主违约金一说。”刘麟金说。
中海地产违规收取人防车位费后开出的收据
中海地产违规收取人防车位费后开出的收据
中海地产人防车位“以租代售”不法行为何时能得到制止?业主反映的问题何时能得到合理解决?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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