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奇·阿尔博姆:这世间最美好的 莫过于学会爱与被爱
编者按:对阿尔博姆熟悉的人,最了解的还是他的《相约星期二》,仿佛书中莫里教授的话语还在耳边回响。米奇·阿尔博姆最新力作《弗兰基的蓝色琴弦》终于与我们见面。书中以“我”为代称的“音乐”,扮演一个全知全能的角色,“我”知道弗兰基的一切。
弗兰基的生命编织进他们真实的生活的那一刻,现实与虚构的界限被打破。于是,弗兰基融进了历史,从强哥到猫王,再到小查理德和汉克·威廉姆斯,再加上那十位艺术家,弗兰基的一生亦是一部活的音乐史。哪怕再不起眼的才华,也有影响他人、改变命运的力量。
以下内容摘自《弗兰基的蓝色琴弦》,现在我们要陪弗兰基开始新的旅程了。
米奇·阿尔博姆
01
那年弗兰基九岁。
弗兰基很饿,他除了一颗土豆以外,什么都没吃。船员收了老师的钱,却没将他带去美国,反而把他独自一人丢在了南安普顿的码头。每天,弗兰基只能靠着给游客们弹吉他,换取一点儿可怜的食物。
“点一首曲子吧,就一先令。”他对在码头闲逛的男人说,希望能从对方手里挣得一点儿钱。
“那就弹点儿欢快的。”
欢快的,弗兰基想起来老师教过他的一首歌。Billets Doux 。他将吉他抵在瘦弱的膝盖上,摆弄起了琴弦。曲子欢快活泼,像一个孩子在蹦蹦跳跳。
听到琴音,男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小子,你知道这是谁的曲子吗?”
弗兰基点点头,他永远记得老师对他说的话,孩子,你得知道你弹的是谁的曲子。
“强哥•莱因哈特,一位伟大的吉他演奏家。”
男人笑了,朝弗兰基伸出手:“能让我试试吗?”
弗兰基将吉他递给男人,男人抚摸着吉他,赞叹不已:“真是把好吉他。”他说着,拨了两下琴弦,深呼一口气,然后开始弹同一首曲子,但速度极快,弗兰基不禁屏住呼吸。男人的两根指头在品位间飞驰,八度和弦急奏流溢奔涌,如同油倒入漏斗。最后,用一个扫荡的和弦,使吉他发出类似火车发动机轰鸣声的切分音弹奏手法。
“你知道这首曲子?”
“当然,这是我的曲子。”男人笑了起来。
弗兰基几乎不敢相信。那个伟大的吉普赛吉他手,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弹着他的吉他。
“他们邀请我去美国,可我不想去。”强哥看着弗兰基,“我失去了我的孩子,不想出门。”他停顿了一下,“不过,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我就去。我不说英语,你来,给我当翻译。我可以教你成为吉卜赛吉他手。”
美国。弗兰基想起来老师给他留下的信,他本该去美国,去找他的姑姑,却被丢在异国的码头。
“好,我和你一起去,帮你翻译。”弗兰基站起身,未曾留意,吉他中最下方的那根琴弦变成了蓝色。
02
那年弗兰基十五岁。
他和乐队在地下酒吧演奏《烟馆布鲁斯》,角落里坐着一个留大胡子的家伙,身边是个漂亮的金发小妞。
不知出了什么事,大胡子呼地跳起身,一把将那姑娘推到墙上,用一把刀抵住她的咽喉。乐队的人不知所措,不敢看,可又不能转开脸。
这时,弗兰基跳到台前,震天动地地、飞快地弹起来。他大喝一声:“嘿!”大胡子望过来,嚷了句醉话。可弗兰基弹得更快了,十指如飞,仿佛着了魔。
“嘿!”弗兰基又大喝一声,他弹得快如闪电,但每个音符都清晰真切。大胡子转过头,拿刀指着弗兰基,仿佛在应战。
“再快。”大胡子嘟囔着。于是弗兰基弹得更快。那家伙又喊:“再快!”
弗兰基又加快速度,他的手指从下面的弦飞扫到最上面的弦,正有一群野蜂从那把吉他中飞出来。他甚至都不用看自己的手,只是盯着那家伙。那大胡子活像被催眠一样,走到近前,想看得更清楚。弗兰基盯着那个姑娘,脑袋一摆,女孩嗖一声出了门,快得像颗子弹。
这时,整个夜总会欢声雷动。那孩子抿着嘴唇,一直弹到最高音。然后,戛然而止。结束。他举起吉他,在头顶上挥舞,整个夜总会为之疯狂。
接着,弗兰基冲出门外,去追那姑娘。
酒吧里,靠着墙的吉他,其中一根弦已经变成蓝色,蓝得如同火苗的中心。
03
那年弗兰基十七岁。
他揽着老人的胸膛,将老人拽到医院。
“你们一定要救他。”弗兰基冲着医生大喊。
“他得去有色人种医院。”医生无动于衷,“我可以给你地址,但是你要抓紧,不然他就危险了。”
“可他情况很危急!”
“那你最好赶紧去。”
弗兰基呼吸加快。他使劲闭上眼睛,感觉心中什么东西绷断了。也许是由于父亲,也许是由于老师,或是他一生中所有被剥夺的珍贵的东西,他感到一种力量在鼓胀,双耳之间响起一个声音,如同一声愤怒的滑奏,从键盘一头驰向另一头。
“现在你听着,”他冲上去,离医生只有几英寸,“我刚从奥普利大剧院来。他也是。他是个很重要的人。”他翻出口袋里的名片,那是之前离开大剧院时,剧院经纪人给他的。他镇定的把名片递给医生。“这是他的名片,你看。”
医生接过名片,那是一位主办高端活动的经纪人的名片。“你真的在奥普利大剧院演出?”他怀疑的看着弗兰基。
“真的,你看,我还穿着演出服。”弗拉基不知道这些话是怎么到他嘴里的,他来不及细想,只能一口气往下编,“我明天要登台演出,如果你救他,我就送你四张前排的演出票。”
“好吧。”医生冲着护士点点头。去后面。
几小时后,弗兰基坐在床边,轻轻拨着琴弦。老人看着弗兰基,低声说:“你真的许诺给他本不存在的演出票?”老人哽咽了,“你比我在后备厢里发现你的时候机灵多了。”
弗兰基没有回答,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吉他。
一根琴弦闪了一下,变成了明亮的蓝色。
04
那年弗兰基三十四岁。
他随USO到了越南,慰问战火中的士兵。他没想到,在如此遥远的异国他乡,也能和故人重逢。
艾利斯,这个当初在后巷里擦皮鞋的小男孩如今已长成青年。他热情的邀请弗兰基来他和心爱的越南姑娘的婚礼上唱一曲。
“这是最好的结婚礼物,弗兰基先生。”送弗兰基回旅馆的路上,艾利斯慨叹,他们都为这次意外的重分而倍感欢欣。
轿车司机忽然停下车,让他们俩在车里等,自己朝加油站走去。
弗兰基透过车窗盯着那人。
“艾利斯,他干吗要跑?”
艾利斯的眼睛突然间睁得大大的。“下车!下车!下车!”他大叫着,弗兰基推开车门,两人开始奔跑。他们的身后一声巨响,将两人向前推去。就在他们扑倒在地时,弗兰基将吉他盒子朝艾利斯头上抛去。到处是尘土和噪音,烟雾腾腾,什么都看不见。
弗兰基急忙扶艾利斯爬起来。艾利斯腿上流了点血,弗兰基只是擦破了皮,有些瘀青。
艾利斯转过头,看到弗兰基的旧吉他盒子上嵌进几小块弹片,他意识到,弹片本可能击中他的:“哦,天哪……要不是它,我就没命了。”艾利斯哭起来。
“没关系。”弗兰基低下头,将盒子滑到两腿间,打开,凝视着吉他的第四根弦,这根弦正发出幽幽的蓝光。
05
那年弗兰基五十四岁。
回到阔别数十载的故乡,他迫切的想再见老师一面,再次聆听这位盲眼乐师的教诲。
弗兰基看着眼前苍老的康加鼓手,感到心脏怦怦狂跳。“阿尔伯托,拜托,我一直在找老师。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阿尔伯托仔细打量着弗兰基的脸。
“知道。”
“他还活着?”
“没有。”
弗兰基感到心沉了下去。
“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别来这套鬼把戏!你知道真相。”阿尔伯托丢掉烟卷。他抽着鼻子,深吸一口气,努力想挺直身体。“你想让我说出来?好吧。我杀了他。”
弗兰基瞠目结舌。“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什么意思?”阿尔伯托说着,眼神移开,“我是什么意思?我杀了他。你是因为这事来这里的。别给我耍把戏。赶紧了结吧。”
弗兰基感到五脏六腑都在颤抖,心灵的根基从身体中撕裂开来。他张嘴想说,可是肺中发不出气息。
阿尔伯托扬起眉毛,声音如颤抖的巴松管。被酒精和多年的愧疚所刺激。他开始摇晃。“杀了我吧,弗朗西斯科!”他的声音是哀求的喉音,眼泪沿双颊流下来,“四十年啦,我揣着罪孽活着。替他报仇吧!现在!”
弗兰基盯着阿尔伯托的脸,他感到热血冲进大脑。这就是结局?他所知道的最有力量的男人,竟被一个哭泣的康加鼓手杀死了?
弗兰基捡起枪。
阿尔伯托瘫倒在地。
一缕烟从枪口冒出,画出一个休止符。
在弗兰基看不到的地方,一把老吉他的第五根弦,变成燃烧般幽蓝的颜色。
06
那年弗兰基七十三岁。
他望着女儿走下台。他坐回去。他的呼吸平静下来。他知道,只剩一支曲子要弹了。
《泪》。
那一夜,弗兰基以极为罕见的方式与音乐连结,他弹奏的不再是那首曲子的音符,而是其中的泪水——塔雷加创作此曲时,从他眼中流下的泪水。他的母亲卡门西塔哼唱时,沿着她的脸颊流下的泪水。当老师意识到,自己已经把音乐的美传递给弗兰基时,墨镜后面涌出的泪水。
当弗兰基弹到《泪》最后一节时,他扫一眼舞台侧翼,注意到那位在他出生后不久就抛弃了他的女人。他凝视着她,直到她抬起头,眼神中盛着一生不见容于人的哀伤。
从某种意义上说,弗兰基的一切,都是这女人给予的:他的父亲,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他的狗,他的音乐。没错,她曾离弃他。但他也同样错待过她,甚至连宽恕的气度都不肯给她。
他突然停下。他缓缓站起身,向那老妇人举起吉他,仿佛献上一件祭品。“我诚心诚意地原谅您。”他说,“我感激您。为我的一生。”
他望着女儿,笑了。“我完整、奇妙的一生。”
何塞法双唇微微张开。她安心地闭上眼睛,将风帽拉到头。
他低下头,看到一条光闪闪的细线。他最上面的琴弦变成蓝色。
[美]米奇·阿尔博姆著